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3-09-14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现在还是有很多高危职业,工作时常与伤病沾边。如果我们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地点内受伤了,这就属于工伤。这种伤病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休假。今天小编想为大家来科普一下关于工伤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从中的到帮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我们就先来讲一讲工伤假期规定多少天吧!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