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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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怀孕了不上班没有工资的,除非这个期间的休息是在产假的时间这就可以拿到正常的工资,只要超过了这个时间,用人单位是有理由不予进行发放的,但在这期间用人单位没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期间公司停发工资是不合理的。只有以下情况才能与怀孕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合同因规定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员工怀孕期间,公司不能停止支付员工工资。孕妇依法享受带薪产假、生育津贴等福利,用人单位不得以不上班为由停止发放孕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