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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几天产假

时间:2023-10-0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几天产假

  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法律快车提醒您,妇女产期的休假包括以下两种:

  1.必须享受的休假

  产假:98天 ,额外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2.可以请的假(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不同,建议到当地相关部门咨询清楚)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二、女职工的产假与年假有冲突吗

  产假和年休假之间没有冲突,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休了产假同样还可以休年休假,符合条件的女职工可以既享受产假也享受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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