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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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7浏览量: 文章来源:未知作者:admin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可以看出,劳动合同法对不续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的规定并不明确。
2009年8月1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向北京市各级法院印发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其中第28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两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据此,对未续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日,有了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期满的次日起就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作为王某的代理人,刘律师为王某主张到了3个月的另一倍工资15000元。可见,律师正确的运用法律能为委托人主张更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