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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执行的劳动仲裁的情形是什么

时间:2024-01-2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不予执行的劳动仲裁的情形是什么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一般证据不足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劳动仲裁强制执行流程有哪些

1、提交书面申请执行书。

2、需一般向人民法院提交裁决书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申请执行的事项,只能是裁决书裁定的范围,不可以提其他一般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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