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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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4-03-1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食宿交通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