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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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3-2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应该按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来算赔偿。职工在公司每工作一年,公司需支付二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支付二个月的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