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4-08-2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人事外包与劳务派遣有的区别是什么
在外包业界,我国的外包服务供应商和劳务派遣服务提供商所涵盖的业务范畴存在显著差异。
具体表现在:劳务派遣乃指劳务派遣单位作为中间人,派遣员工至用工单位从事相应的工作任务,而用人单位则负责接收并管理这些被派遣的劳动者,同时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应的费用。
相较之下,人事外包则是指专业的第三方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代表客户进行劳务作业的实施过程。
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一个涉及到劳动关系,另一个则属于劳务关系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