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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期内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吗

时间:2024-09-03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工伤医疗期内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在劳动者遭受工伤并正在接受医疗护理期间,用人单位是禁止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唯有当劳动者在治疗期间存在严重过错之时,方可由单位实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在此特殊情况下,劳动者在工伤医疗期内,除由于自身严重过失而导致的情形之外,单位都无权采取任何形式的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同样的,劳动者在进行工伤认定和康复评估时,无论鉴定结论如何,用人单位都需坚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可在此时以任何理由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强行终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工资受到损害,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中午出去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若职工于中午时分在外用餐过程中遭遇车祸,这并不属于因公受伤的范畴。

因为这项意外并非由于从事本职工作导致,而且事故并未发生在劳动者的正常上班期间、工作区域或者上下班路程之中。

倘若受伤职工有意向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用人单位须务必自员工遭受伤害之日起满30天内向所在区域的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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