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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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大队是否能解决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用人单位有财产供支付工资的,是可以要回工资的。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监察大队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2.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