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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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学校在实习期间不允许自主选择工作是否合法
关于学校在实习期间限制或禁止学生自行选择工作岗位的合法性问题,这主要依据于校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
通常而言,对于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在校大学生,他们依法享有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权利,除非学校在此方面有特别的实习计划安排,或者是已经与某特定实习单位达成了合作协议。
若学校强行对学生进行实习分配,那么这种做法很可能构成对学生自主选择权的侵害。
对此,学生可采取与校方进行有效沟通、寻求法律援助等途径来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
《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十四条:“未满18周岁的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应取得学生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顶岗实习,学生应在实习前将实习协议提交所在职业学校,未满18周岁学生还需要提交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参与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