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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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1.对于工作满一年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这是因为,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未履行此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未签订满一年,且劳动者决定离职,劳动者还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经济补偿,具体数额需依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薪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于未签劳动合同而辞职的劳动者,其是否有权获得补偿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1.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而主动辞职,且能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如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提供劳动保护条件等),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快车提醒,经济补偿的数额依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月工资标准确定,具体标准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若劳动者辞职的原因与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无直接关联,或劳动者无法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则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因此劳动者在决定辞职前,应充分了解自身权益,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