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4-12-1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关于雇主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的相关计算方法如下: 首先, 对于员工在该公司的服务期限达到一整年后,雇主需按照该员工每个月的固定薪酬为基准,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其次, 如果员工的服务期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应将其视为一年的服务期来计算经济补偿金额;最后, 若员工的服务期未达六个月,雇主也需要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固定薪酬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的月固定薪酬高于雇主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雇主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应该以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为准,同时, 雇主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多不能超过十二年。
这里提到的月固定薪酬是指员工在与雇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
规定了用人单位予以经济补偿的计算: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