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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迁员工不去是怎么赔偿的

时间:2024-12-1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相关法律法规,企业搬迁被视为符合第四十条第三款所列情形,应当依照如下准则予以补偿:即经济补偿金将依据员工在该公司实际供职期间为计算基数,每满一年即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平均工资额度的补偿金;若员工供职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则以一整年来计算;而对于供职时间不足六个月者,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平均工资额度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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