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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对孕妇的劳动保护有哪些内容规定

时间:2025-04-1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新劳动法对孕妇的劳动保护有哪些内容规定

新劳动法对孕妇劳动保护有诸多重要规定:

(一)工作安排方面,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并且,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产检及产假待遇上,女职工在孕期享有产检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同时,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若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三)其他保护,用人单位要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怀孕女职工,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此外,在劳动场所,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这些规定旨在充分保障孕妇的合法权益,使其在孕期能得到应有的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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