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13682250268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什么税?

时间:2019-09-23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所作者:彭律师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什么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尺度,按划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土地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按照每平方米计税,详细尺度由各地方政府在中心划定范围内定.属于行为税。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征收对象是什么?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

  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贸易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划定的建制镇尺度,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率是多少?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划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详细尺度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四,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优惠划定是什么?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划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

  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治理机关出具的证实文件为依据确定;详细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划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2,企业办的学校,病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分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3,按照划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综上所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城镇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按照每平方米计税。

  详细到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什么税,要望从什么角度分析。

  土地使用税属于财产税,同时也是行为税的一种。

  而其征收对象是土地,所以也是一种资源税。

  目前,对于公共事业用地,我国实行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

相关阅读: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