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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殴打他人的处罚是如何规定(2018)的

时间:2019-10-15浏览量: 文章来源:未知作者:admin

  余师傅是周至县一名保洁员,59岁的他去年正式上岗,主要负责周至县温泉路一段保洁区。下午3时许,周至县城的街道上仍然沉浸在春节的喜庆中。余师傅清扫完街道的垃圾后,正准备在温泉路与老城西街十字西北角休息一下,路对面有一对母子经过,母亲随手将餐巾纸扔在地上。余师傅上前对其进行制止。

  “我就说县城都在搞环境治理呢,咋能随便扔垃圾呢”昨日上午,站在温泉路上事发地点,余师傅重复着事发当天的情景,“那个女的骂了我一句,我就打了她一个耳光。”余师傅说,随后他也被对方打了两下并被推倒。

  就在余师傅被推倒的时候,旁边的商户郑彦红走了过来,“我喊了一声让停下来,就是觉得保洁员被欺负了,想帮个忙。”郑彦红说,但是他并没有看到此前的过程,后来在围观群众的劝说下,现场就散开了。郑彦红说,余师傅负责该区域的保洁工作,“属于比较认真负责的,但是就是脾气比较大,见不得有人随便扔垃圾,一有人扔就会冲过去理论。”

  昨日,在事发地对面三四米外就有一个垃圾箱,余师傅说他当时也指着垃圾箱让对方不要随意丢弃垃圾。对于余师傅打人一事,路边的一位摊贩说:“老余就是脾气大,但是工作也认真,见不得地上脏就要收拾,但要是他不较真的话,街道上就很难保持干净。”这位摊贩认为,余师傅打人不对,但是路人随意丢弃垃圾的行为也需要检讨,“这是个相互理解的事情。”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9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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