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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2-1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依据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人身损害造成七级伤残的,赔偿的项目包括 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具体赔偿多少由实际情况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七级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数;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鉴定费;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