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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时间:2021-12-1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1、人身伤害赔偿的时效期间,包括以下几种:

  (1)我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2)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这属于特殊领域特别法上的规定,它相比《民法通则》第136条的 1年时效的规定优先适用;

  (3)因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这也属特别法上的规定,要优先适用。

  2、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时:

  原则上都是自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但应注意把握以下两点:

  (1)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时起算。

  (2)在铁路运输领域,铁路交通事故引起人身伤害,受害人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仍为 1年,但其起算时有特别规定,即:旅客伤亡,向铁路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受到伤害的次日起计算;铁路路外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受害人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受到伤害的次日起计算。需要注意的是,人身伤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指侵害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等物质性人格权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侵害精神性人格权要求赔偿的仍适用《民法通则》规定的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

  另外,关于人身伤害赔偿诉讼时效的起算时,在司法实践中主要有人身损害事故发生日,受害人治疗终结日、伤残评定日三种认定方式:

  第一种:人身损害事故发生之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因此,人身损害事故发生之日作为诉讼时效起算之日,是较为普遍和适用的方式之一。但是对于受害人所受伤害严重且长时间治疗的,在离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意味着受害人只能对实际产生的医疗费等各项费用提起诉讼,对于在起诉后产生的损失只能重新诉讼,那么不仅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也对当事人带来较大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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