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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哪些

时间:2022-04-1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侵权行为的客体包括哪些

  侵权行为侵犯的客体是民事权益,而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债权责任的承担】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定义】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行为的特征

  (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

  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 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

  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3)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

  侵权行为的对象包括民事权利和民事利益。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 识产权等绝对权,一般不包括债权。除民事权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属于侵权行为法保护的范围。

  (4)侵权行为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侵权行为是一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这种法律后果 就是侵害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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