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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权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时间:2022-07-1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民法典侵权纠纷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对于侵权的举证责任,可分为一般侵权的举证责任和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

  (一)一般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担:

  关于侵权的举证责任,构成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

  1、损害事实客观存在;

  2、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具有违法性;

  4、行为人有过错。

  (二)特殊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担: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特殊侵权责任,大多数是无过错责任,亦有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因此,关于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特殊侵权责任在举证责任分担问题上与一般侵权责任最大的区别有两点:一是由于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告负举证责任的事项减少,不必再就被告有过错负举证责任;二是由于实际举证责任倒置,被告的举证责任加重,即使是仍以过错为要件的侵权责任,被告亦要对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某些特殊侵权诉讼中因果关系举证责任的倒置,又进一步加重了被告的举证责任。

  此外,在特殊侵权责任中,法律对免责的事由往往作出明确规定。

 

  二、合同纠纷案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依法律要件分类说,就他人所主张的合同权利,认为有消灭权利的事实的,由主张消灭事实的人负责证明。因此,主张他人的合同履行请求权已归于消灭的一方应就消灭他人权利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权利的消灭有绝对消灭和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两种。其中,绝对消灭的法律事实有清偿、抵销、提存、免除和混同,合同履行效力的消灭的法律事实有解除合同、履行期届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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