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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一般需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时间:2022-12-2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

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一般需要承担什么民事责任?

  侵害名誉权和荣誉权一般需要承担下列民事责任:

  1.停止侵害。请求停止侵害是指在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正在进行时,受害人有权要救济金法院采取强制手段,制止侵权人侵权行为的进行。

  2.恢复名誉(荣誉)。一般说来,以何种方式侵害他人名誉,就应以同种方式为受害人恢复名誉;在多大的范围内侵害他人名誉,应在该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3.赔偿损失。侵害他人名誉权,可能给受害人带来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财产损失可以是既有财产的损失,也可以是可得利益的损失。找法网提醒,精神损失只在侵害自然人名誉权时才会产生,侵害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誉都不存在精神损害问题。

  4.赔礼道歉。即不法行为人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以求得受害人的谅解。赔礼道歉可以采用口头形式当面道歉,也可以采用书面道歉的形式。

二、

侵害名誉权的证据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证据有如下几项:

  1.新闻媒体、书刊对公民或法人报道失实损害其名誉的证据。如报道内容的原始载体。

  2.虚构事实,含沙射影,对他人进行诽谤的文学作品。

  3.以口头、书面或暴力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贬损他人人格的证据。

  4.以隐瞒真相、捏造事实并加以传播的方式诋毁他人名誉、信誉,损害他人尊严的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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