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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赔偿的一般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3-11-0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财产损失赔偿的一般标准是什么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1.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2.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二、

财产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是损益相抵原则,就是根据受害者一方的实际受损的数额确定赔偿数额,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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