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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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0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财产损失指的是能够以货币单位计量的财产价值上的减少,财产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财产损失一般属于民事赔偿范围,财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
1.财产损失,是指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的,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按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