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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损害赔偿的定义及法律适用范围是什么

时间:2024-02-2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

精神损害赔偿的定义及法律适用范围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指的是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和以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有:

  1.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2.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3.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二、

精神损害赔偿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精神损害赔偿的起诉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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