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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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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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2-2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行政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