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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

时间:2024-07-0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有些人会因为自己的不好情绪而把它发泄到别人的身上,有的甚至是无辜之人。造成受害人身心的损伤。大家应该使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那么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来科普一下关于人身损害的一些法律知识,希望大家可以从中得到帮助,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

 

  在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除了后续治疗费之外,一般都是一次性解决赔偿问题。

  而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伤残可以一次性解决赔偿外,1-4级伤残一般法律不允许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1-4级伤残一次性解决往往不利于伤者的后半生生活。通常,如果一名工伤者如果25岁、4级伤残的话,如果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在北京一般都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总额累计。如果1-3级还有护理费的话,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总额累计可达数百万元之巨。所以,1-4级伤残,国家法律一般不支持一次性赔偿解决,因为伤者吃亏太大了。目前,在我国有的省、市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规定了1-4级可以一次性解决(例如北京、天津等),但赔偿额真的是杯水车薪,建议伤者及其家属最好不要采取这种方式,还是按月赔偿有保障。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生效了,1-4级伤者的后半生将会更加有保障了: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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