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13682250268

侵害他人名誉权要承担什么责任?

时间:2024-07-0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侵害他人名誉权要承担两种责任:

  1、不构成犯罪的,要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2、构成犯罪的,一般按侮辱罪、诽谤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例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2、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例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3、泄露他人隐私:以书面、口头等形式泄露他人隐私的行为也是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所谓隐私的范围很广泛,不仅仅指男女关系等私生活方面的秘密,它还包括公民不愿意泄露的各方面的秘密,如疾病、生理缺陷、收养事实、存款数额等。

相关阅读: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