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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事故怎么处理?财产损失的范围是怎样的?

时间:2024-07-08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

  (二)关于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

  (三)引导当事人正确理解交通事故中的精神赔偿;

  (四)进行诉讼保全或告之当事人申请诉讼保全。

财产损失的范围是怎样的?

财产损失事故怎么处理?财产损失的范围是怎样的?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花卉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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