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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赔付流程是怎样的?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

时间:2024-07-1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先行赔付的定义

所谓先行赔付,就是当经营者不在的时候,消费者可以向市场主办单位提出赔偿,然后再由市场主办单位对经营者进行追偿。

只要消费者的理由是正当而且充分的,市场主办单位就应站在消费者一边--即使经营者在的时候,但如果不能实现赔偿的话,市场主办单位应该想尽各种办法,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实在不赔偿的时候,主办单位有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满足消费者的索赔要求。

也就是说,消费者在无法获得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赔偿时,可以向一个相关第三人索赔,再由该第三人向应承担实体义务的经营者追偿的一种售后服务体系。

二、先行赔付流程

(一)由买家发起先行赔付申请:

通过邮件或电话方式,联系客服中心。

(二)相关资料核实:

客服中心对相关事情进行核实,如有必要买家需提供相关的商品检验证明。

(三)核实结果告知、先行赔付:

如属于商户的责任,按照订单金额对买家进行全额赔付。所赔款项将汇至买家指定帐号。

三、哪些情况不属于赔付范围?

下列情况不属于先行赔付范围:

(一)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执行,且无新情况、新理由的。

(二)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行政机关已处理的。

(三)消费者知道或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质保期限的。

(四)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五)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的纠纷。

(六)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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