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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车”能够和报废机动车划等号吗?

时间:2019-10-2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黄律师

  最近承办了一个刑事案件,当事人盗窃停在路边、停车场的无人认领的“僵尸车”,一开始根据当事人的陈述,我们一度认为“僵尸车”就是报废机动车,因此我们在一开始的估算定损也按照一般报废车的标准进行计算。直到见到承办警官进行了相应的交流才知道对此我们可能有些许误会。

  首先,报废机动车是需要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由行政机关进行严格的认定程序,才能认定为报废机动车,而非机动车无人认领、看似报废就想当然的认为这是报废机动车。并且是否报废对其价值评估也完全不一样。

  先对“僵尸车”进行一个了解。僵尸车是指有些车辆因为长期无人使用维护,落满灰尘,形似僵尸,因此有人形象地称为“僵尸车”。这些“僵尸车”有的有车主,有的则来历不明。

  “僵尸车”出现主要有以下4方面的原因:
        1、车主买了车,但因种种原因不常使用或不愿使用。
        2、因车辆接近报废,而维修代价过高,因此车主将车一弃了之。
        3、车主可能由于失踪、入狱等原因不能前来。
        4、失窃车辆,或犯罪分子作案后遗弃的车辆。

  这些“僵尸车”的存在,本身就会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城市管理与道路的美观。但是不能因为此就降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主观恶性。

  在司法实践中,这些“僵尸车”并不一定是报废车辆,若没有经过严格的申报报废程序,在司法鉴定时可能会按照二手车的标准进行认定,便宜的可能也能达到5000元,贵的甚至能到15000元以上。

  “僵尸车”由于其特殊性,导致被盗窃后往往没有权利人去主张权利 ,很多犯罪行为会被忽略,这无疑会强化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从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同类犯罪的再发生,最后在某一起犯罪行为被发现后,也会牵连出很多的犯罪行为。

  一方面,这类车经过处理后一段时间再去查找,基本无异于大海捞针,给侦查工作造成很大的麻烦,最终有不少车辆都是因为找不到而不能准确定案。另一方面,这种无节制的连续犯罪,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数额往往也会异常的高,较重的刑罚也会令其难以承受。

  据调查,此类犯罪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只不过普通公民对此可能并不常见,作为法律工作者的我们不能忽视,应当准确的区分“僵尸车”与报废车。在进行一些日常的普法活动中,我们律师也要给大家提个醒,虽说盗窃了“僵尸车”并不一定能得利多少,但是其作为普通财物所具有的客观价值往往会远超犯罪所得。

  因此,不论是从得利与刑罚不匹配的角度,还是从公民应当远离刑事犯罪的角度,我们都不应该去碰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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