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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假释是真的吗?假释期间再犯罪怎么判刑?

时间:2021-10-14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并没有。下文为假释制度相关规定:

  (一) 对象条件

  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假释是对犯罪分子有条件地提前释放,同时,国家并不排除对其继续执行尚未执行的那部分刑罚的可能性。这一特点决定了假释不适用于被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

  (二) 实质条件

  犯罪分子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至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或者关键条件。

  犯罪分子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的,应当认为“确有悔改表现”:

  (1)认罪服法;

  (2)一贯遵守罪犯改造行为规范和监狱纪律;

  (3)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

  (4)积极参加劳动,爱护公物,完成劳动任务。

  “不致再危害社会”,是指罪犯在劳动改造期间一贯表现好,确有悔改表现不致重新犯罪的,或者老弱病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

  此外,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把握适用假释的实质条件,还须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为了贯彻对未成年犯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的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犯依法适度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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