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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如何立案量刑?

时间:2021-12-11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量刑

  1、自然人犯该罪,给予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对于罚金的数额,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主要根据行贿的数额和情节来确定。对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自由刑处罚,主要根据职责权限的大小和在行贿中所起的作用大小来确定。

  3、免除或减轻刑事责任的特别规定。本条第3款对该罪的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情节作了特别规定。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是指行贿人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主动交待其行贿行为的,也即在行贿行为未被追诉前有行贿自首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不管犯罪轻重,只要有自首行为的,均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这对分化瓦解贿赂犯罪分子具有重大意义。 

  量刑标准

  1、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不追究刑事责任。

  2、在被诉前主动交待,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行贿在5000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4、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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