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2-03-24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四川省的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南实施的细则的规定,对于构成侵占罪的,在相应的量刑范围之内来确定量刑的起点,第一个是对于数额较大的,一般的量刑起点在在拘役三个月到一年有期徒刑之间。第二种是行为人涉案的数额巨大的、涉及有其他的严重情节的,量刑起点一般是在有期徒刑五年到六年之内来确定。
另外,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之上,也可以根据侵占罪涉及的数额,还有次数等行为人具备的犯罪事实来增加量刑的起点。关于侵占罪,我国的刑法中有具体的规定。对于我国刑法中的财产犯罪,大多数的定罪量刑都是依照行为人犯罪涉及的数额以及其他的犯罪情节来定的,犯罪的数额也直接反映了经济犯罪的规模,还有社会危险性的程度,这同样也是确定刑罚轻重的一个重要的客观尺度。
1、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