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13682250268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时间:2023-02-09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为: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2、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为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部队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条,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怎么区分遗弃武器装各罪与战时违抗命令罪

1、在战时违抗命令罪中,违抗命令的行为本身就是犯罪客观方面的主要内容,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基本依据,不需要再有其他具体的危害行为;而在遗弃武器装备罪中,犯罪客观方面的行为主要表现为遗弃武器装备,违抗命令仅仅是限制条件,说明行为人违反并抗拒执行上级命令,但尚未达到战时违抗命令罪那样的严重程度。

2、因此,在遗弃武器装备罪中,仅凭其违抗命令的行为本身是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如果行为人在遗弃武器装备罪中违抗命令的行为本身性质恶劣,危害严重,符合战时违抗命令罪的构成条件的,应按处理想象竞合犯的原则,以战时违抗命令罪论处。

相关阅读: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