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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分支机构吗

时间:2023-04-24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分支机构吗

1、单位犯罪的主体不包括公司分支机构。分公司无法负担的债务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公司不可以合伙设立,因为分公司是由总公司设立。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1、时间

产生犯意的时间不完全相同。单位犯罪中,犯罪只能产生于犯罪行为实施以前。这是因为,单位犯罪总是在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单位负责人决定之后才去实施,因而必然是在犯罪产生之后才去实施。共同犯罪中,犯罪产生的时间是较为随意的,既可以是在实施犯罪以前,也可以在实施犯罪过程中。

2、种类

犯意的种类不同。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共同犯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可以都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可以有的表现为直接故意,有的表现为间接故意,还可以都表现为间接故意。

3、主体

承载犯意的最终主体不同。单位犯罪中,除了存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犯意外,还存在一个单位犯意,并且最终是以单位整体犯意来追究的,即在单位犯罪中,犯罪活动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个人意志要通过单位的意志表现出来。共同犯罪中,除了各个共同犯罪人的犯意外,不存在其他犯意,犯罪活动一般就是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实施的,不存在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情况,即使是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实施的,也不能代表该单位的意志。这是区分单位犯罪和共同犯罪的一个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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