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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拘留的时间会有多少?

时间:2023-10-10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盗窃罪】: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当事人来说,在明明知道盗窃行为会涉嫌犯罪的情况下还是选择去实施,那么就算是故意的。当成立了盗窃罪后,也就会算是故意犯罪。因此,盗窃罪算是故意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盗窃罪】:

  【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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