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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是否犯了八大罪才会处罚?

时间:2024-06-1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刑法的八大罪是指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罪。这些罪行被视为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对于达到相应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如果犯下这些罪行,将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些罪名中,每个罪名都有其特定的构成要件和刑罚适用标准。在量刑时,需要考虑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素,以确定适当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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