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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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在坐牢期间又有其他罪出现怎么判
对服刑人员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侦查终结后,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对于在服刑期间故意犯罪的服刑人员,应当依法从重处罚,并且把前罪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如下:
(一)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二)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三)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