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律师:13682250268

再犯新罪如何进行数罪并罚

时间:2024-08-1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再犯新罪数罪并罚的方法是: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执行刑罚。再犯新罪并罚的时间是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

《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相关阅读:

在线咨询

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