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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的数罪并罚怎么判

时间:2024-11-06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一、不同类的数罪并罚怎么判

数罪并罚就是指被告在一个审判里被发现做了好几个坏事,法院根据每个事情的恶劣程度、给别人造成的影响以及法律的要求,把这些罪名分门别类地判定以后,最后决定把这些处罚加起来。

在裁决时,法院会综合考量每个罪名的严重程度、对大家的伤害及被告是否真心认错等因素,按照法律规定来决定最终的惩罚时间。

一般来说,数罪并罚的惩罚时间不会比所有罪名的最高惩罚时间多,也不会比其中最严重的那个罪名的最高惩罚时间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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