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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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持刀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进行威胁,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我国的法律上明确规定,以写恐吓信或者其他的方式进行恐吓威胁他人的,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为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是持刀恐吓中使当事人惊吓过度有生命危险的,另外在作为处罚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威胁恐吓的立案条件有:
1.多次威胁恐吓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威胁恐吓他人的;
3.威胁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受害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受害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