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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1-0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诸助理
看守所放人时,并不会提前一天通知家属,因为法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九条仅指出,看守所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办理释放手续并发放释放证明书。
因此,家属不会直接接到看守所的放人通知。家属若想了解放人时间,应主动向看守所咨询,或依据相关法律文书自行推算。
看守所放人的相关规定主要遵循《看守所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1.放人流程严格依据司法机关的释放通知文书进行,确保合法合规。
2.看守所作为临时羁押场所,其管理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以确保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在放人过程中,看守所会核实相关文书,办理释放手续,并发放释放证明书给被释放人员。家属确认看守所放人时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
1.主动向看守所咨询,了解在押人员的具体情况及预计释放时间;
2.根据法律文书推算。如果家属手中有无罪判决书等有效法律文书,可以根据其中的内容推算出大致的放人时间。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实际情况可能有所变化,如司法程序调整、在押人员身体状况等因素,最终放人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家属应保持与看守所的沟通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最新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