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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流程、期限大解析!

时间:2019-08-22浏览量: 文章来源:未知作者:admin

 
     
   刑事案件一旦发生,往往面临刑事处罚的严重后果,重则面临无期徒刑、死刑,轻则面临有期徒刑、管制拘役,无论是对于家属还是犯罪嫌疑人而言,都是不可承受之重。在刑事案件发生之初,家属往往不知道怎么帮助犯罪嫌疑人,错过了最佳的保释(取保候审)期限,也不清楚刑事案件要过多久经过多少流程才能宣判,本律师通过本文将对刑事案件的期限做一个简要的说明,让家属知晓办案流程,把握案件发展最佳时机。
一旦涉及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会被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作出后,公安机关会在24小时内将犯罪嫌疑人送到对应的看守所,(如:北京市海淀区公安分局作出的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一般送海淀区看守所),并在24小时内通知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家属,家属有的会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有的则是先接到办案警官的电话通知,自此时起,家属可以委托律师,可以去看守所给犯罪嫌疑人存衣存钱。犯罪嫌疑人进入到看守所之后,开始计算刑事拘留的期限,期限最长37天。在这37天之中,公安机关会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以查清案情,制作刑事案卷,如果公安机关根据讯问的结果得知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以触犯刑法的,会在刑事拘留30天后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报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检察院7天以内批准逮捕,故刑事拘留最长37天。
因此在刑事拘留的前30天之内,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尚未定性,是办理保释的最佳期限,越靠前越有效。如果办理了保释(取保候审),则表明犯罪嫌疑人没有涉嫌犯罪,或者涉嫌犯罪也是情节较轻,后期判处缓刑的几率较大。如果错过了这30天的黄金期限被批准逮捕,则证明犯罪嫌疑人基本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属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了。
 
被批准逮捕之后,就面临着一段较长的侦查羁押期限。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经过上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再延长两个月。因此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达七个月。
侦查羁押期满之后,案件就必须报检察院审查起诉,进入到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顺利的审查起诉,期限为一个月,特殊情况一个半月;另一种就是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两次为限,一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完以后,再次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期满,案件就移交到人民法院,进入到了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应当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过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至此,刑事案件才算正式做出一审判决。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一直被羁押与看守所之中。如果判决实刑的,判决生效后由看守所移交监狱或者待死刑复核完毕后由法院执行死刑。

对于家属而言,了解刑事案件整个流程的意义在于可以清楚的知道案件所处阶段,不错过最佳的保释期限,给辩护律师以充分的工作时间和余地,尽可能的保障犯罪嫌疑人应有权利,尽可能的降低刑罚。本律师团队长期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具有较强的办案经验和诉讼技巧,如有需要,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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