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0-05-2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邹律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一债务中如果有抵押物和担保人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往往会先处理抵押物,那么判决先处理抵押物担保人还会不会被执行的?下面由广州债权债务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处理抵押物后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执行担保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二、抵押担保债权如何实现
担保债权可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实现:
1、保证
保证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确定双方的债权债务时,可以把第三人约定为保证人,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之后为债务人进行债务的承担。债权人向债务人讨要债务时,债务人无力还款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义务。
2、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通过把抵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到期而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就债务人的抵押财产进行拍卖、变卖或者是折价变现。抵押物处理之后获得财产用于偿还债权,还有剩余部分的,可向债务人返还。
3、质押
质押与抵押的行为有共同的地方,质押大多是动产,例如古董、手机。质押之后质押物是交由债权人或者是第三人直接占有适用,而抵押则是仍交由债务人使用。不仅仅只能质押动产,就连股份和支票等权利也可以质押。
4、留置
留置是指债权人把留置物扣留在债权人处,在一定的期限内,债务人可以拿现金或者是财产进行置换留置物,没有置换的,留置物可交由债权人保管。例如洗车点在洗车后留置汽车,手机修理店留置手机等。
5、定金
定金也是作为担保债权的一种形式,通常是发生在合同中。合同签订过程中,双方可以约定定金。合同顺利履行时,可以当作部分价款。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没有履行合同义务时,需要双倍返还。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所以处理抵押物后不能清偿债务的,可以执行担保人财产。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广州债权债务网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