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手 机:13682250268
微 信: zouqianglvshi
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1-09-2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法律助手作者:admin
×××公司:
我公司委托×××(身份证号码:×××)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与贵公司交易往来的代收款工作。该委托代理单位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公司)与你单位进行代收款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代收款过程中,代理人×××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本单位,与本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代理人(×××)代收款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都由我单位承担,与贵公司(×××公司)无关。
特此证明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账户名称:
代理人收款账号:
代理人联系电话:
委托单位名称:×××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后附银行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第三方收款,是指在合同关系中,享有收款权利的一方,指示付款义务人将款项支付给合同以外的第三方主体的法律行为。
1. 交易合同履行风险
如果合同主体中享有收款权利的一方,通过协议或授权委托第三方收款,则对于合同交易相对方来讲,向第三方付款的行为,是否能够从法律意义上完全替代合同付款义务的履行?这需要有关当事人的书面确认认可,甚至在发生争议时还需要司法认定。有关当事人应该妥善保存付款记录和有关凭证,以便在发生争议后维护自己权利
2. 财务和税务风险
财务制度和税法都要求票款一致,甚至要求合同-付款-发票相符。如果发生上述委托第三方收款行为,则必然无法实现上述相符和一致。对于合同付款人来讲,往往会导致税务机关不能将该笔付款确认为成本或支出,进而导致按照25%股东所得税率征缴所得税。 对于合同收款方来讲,则会因为开了发票但没有对应进款,白白承担了税款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