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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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所: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时间:2021-12-0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1、客户提交材料、证据等一式两份,如债务人状况公司名称、 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经营或倒闭、欠款金额、应付日期、付款方式及拒付的理由;有关文件合同、货运单据、发票及往来函件;
2、管理机构公司与客户商量确定佣金比例;
3、签署协议和授权证明书,一式二份;
4、受理追帐收到委托协议后,正式追收服务;
5、追帐的进程要及时向客户汇报;
6、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无法追回帐款,可以采用诉讼或仲裁方式,但事先要获得客户的同意;
7、案件结束在成功追回账款以后,或最终判断无法追回账款,以报告形式向客户汇报。
1、基本立案费用 300 至 1000 元。 (注:具体费用视债权关系和相关证据链条的复杂程度而定,如需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费用单议。)
2、佣金。催款成功后按以下标准收收取佣金。 ( 具体比例面议,如果不收取立案费用,提高佣金比例 )
(1)逾期一年以内的账款 佣金比例:实收账款的 10% ;
(2)逾期二年以内的账款 佣金比例:实收账款的 20% ;
(3)逾期二年以上的账款 佣金比例:实收账款的 45% 以上。
3、调解费。债务存在纠纷的另按实收账款的 5% 收调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