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到底有什么关系?
时间:2019-08-22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所作者:佚名
我们在很多时候都会因为一些突发状况二缺乏资金,这种情况下我们很少会想自己的亲朋好友借钱,害怕这会理不清关系人情,导致以后纠缠不清,所以就是借钱也都会写份借据字条。这就形成了我们通常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然除了这种普遍情况也还有另外的构成情况,但很多人还是不太清楚。今天小编将仔细解释债务债权关系的意思。
一、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是什么意思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是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而债权与债务是同互依存的,不能单独存在。
二、债务人和债权人
债务
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来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法定义务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合法权利
《合同法》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4.债权无效抗辩权。
债权人
债权人也就是日常叫的债主,债主是指借出钱财收取利息的人即放债的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到经济上的损失,有权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权利
强制执行是指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折抵债务,如果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就会暂不执行,一旦发现债务人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就会执行。如果债务人阻挠执行,法院可以对他采取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债务债权词条的解释。不难知道,就像一个巴掌拍不响这句俗语,债务债权关系也必须两个人或及以上,一个人是无法构成这个关系。一方提出请求为债券,一方与之相对称之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