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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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1-17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要看借条写内容,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是从出借人要求还款之日起算3年。
(二)借条上写明还款时间的,则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3年。
(三)借条上没有写明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向债权人还款。
(四)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为了使得公民能够增强法律维权意识,我国民事法律规定了一般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在发生债务纠纷、分割财产等民事类型的纠纷时,最好是在法定的时效范围内采取司法方式维权。这是由于,一般来说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那么原告会失去胜诉权。
(一)欠条是结算或者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也就是所有权人的物品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写欠条时早已存在,写欠条的目的就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欠条则没有。在写借条时,出借人“刚刚”、“正在”或者“即将”把物品或者款项交付借用人,为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
(二)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
实践中把借条写成欠条或者反过来把欠条写成借欠的情形很多,造成文不对题,结果往往给事实的印证,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举个简单例子。B向A借了3万元,B写了一个欠条给A,未约定还期,两年之后,若没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诉要求B还款,基本会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之日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两年,两年之后再主张,自然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若当初B给A写的是借条,同样没有约定借期,但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出借人A两年后再向借款人B主张还款,自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开始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虽一字之差,却差异重大,结果截然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