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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能力偿还债务的失信人法院怎么处理

时间:2022-08-05浏览量: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作者:诸助理

一、无能力偿还债务的失信人法院怎么处理

  欠债无能力偿还法院可以暂时中止执行。当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法院如何判定是否有能力还款

  法院根据当事人拥有的资产、当事人的收入、当事人的信用情况、债务负担情况等方面判判定是否有能力还款。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还款能力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财产时,再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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